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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經濟不景氣中的國際貿易欺詐

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形勢下,國際貿易的糾紛也相應增多。國際貿易涉及訂立合同、買方開立信用證、賣方備貨和交貨、貿易單證的制作和簽發、承運人接收貨物和簽發運輸單證、貨物運輸和交付等環節,涉及的當事人多,專業性強,欺詐可發生在各個環節。尤其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形勢下,國際貿易的當事方更應該警惕貿易欺詐。國際貿易合同方面的欺詐賣方實施的欺詐一是用虛假的合同主體欺詐。賣方虛構公司實施欺詐或者談合同時是A公司,簽訂合同的是B公司,或者稍微變更名稱,使用不同的英文名稱,騙取國內買方訂立合同,支付貨款。然後賣方不交付貨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的貨物。二是貨物品質欺詐。訂立合同後,賣方/托運人制作虛假檢驗報告,或者賣方/托運人與當地不良檢驗機構人員串通,出具和提供虛假檢驗報告,滿足買賣合同以及信用證要求,但是貨物到目的港後經檢驗不符合合同約定。此時,賣方可能已經收到貨款,買方/提單持有人憑合同品質條款索賠成功的可能性極小。還有一種欺詐是賣方/托運人在工廠檢驗,提供合格產品獲得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報告,然後將劣質貨物運抵裝貨港交付承運人。買方實施的欺詐一是虛假合同主體欺詐。買方故意用不同的公司名稱或使用略有不同的中英文名稱洽談和訂立合同,收到貨物後拒絕付款,待賣方通過法律程序追索時,無論法院還是仲裁機構都會核對合同主體,這時賣方會遇到麻煩。尤其是如果在境外仲裁,獲得仲裁裁決書後到國內法院請求承認和執行,法院審查時會嚴格按照裁決書載明的合同主體和仲裁當事人確定承認和執行程序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如裁決書中被申請人不能明確指向境內某一公司,法院會駁回申請。【案例】有一傢以色列公司與北京一傢公司訂立合同,北京公司談判使用中文名稱但訂立合同時使用英文名稱,而該英文名稱沒有在工商局登記。北京公司沒能履約,以色列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到倫敦申請仲裁並在取得勝訴裁決書後到北京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法院審查後認為,雖然中文名稱的北京公司存在,但是不能證明裁決書中載明的英文名稱就是指向瞭該中文名稱公司,況且該中文名稱公司不應訴。該案最後被法院駁回,雖然該案中中文名稱公司的領導人、經辦人都私下承認該業務存在。二是信用證軟條款欺詐。買方在開具信用證時規定賣方/托運人不可能實現的條款,或者模棱兩可的條款,待收到賣方提交的單證後以單證存在不符點為理由,拒絕接受單證和付款,賣方面臨交貨不符或者延遲交貨的違約風險,買方趁機提出接收貨物或者降價要求。與國際運輸有關的欺詐倒簽提單欺詐倒簽提單是國際貿易中經常遇到的案件,尤其在市場下跌時,賣方為瞭滿足國際貿易合同和信用證關於交貨期限的規定,往往在貨物裝船日期遲於交貨期後請求承運人將提單日期倒簽以滿足交貨期的要求,承運人也為瞭迎合貨主的要求往往在獲得其認可的擔保後倒簽提單。倒簽提單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串謀實施的欺詐。根據法律和慣例,國際貿易中的提單都要求是“已裝船提單”,提單的簽發日期應該是裝船完畢日期,如果把實際裝船完畢日期倒簽使之符合交貨期間要求,使本應超過交貨期的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本應不符合信用證要求的提單交付議付行議付,掩蓋瞭延期交貨和提單與信用證規定不符的事實,使買方遭受蒙騙,接受本可以因為賣方遲延交貨而有權拒絕的貨物或者因有不符點可以拒收的單證,對外支付貨款、接受貨物。預借提單與倒簽提單性質相同,是賣方/托運人與承運人串通在裝船完畢前提前簽發提單用於滿足賣方/托運人依合同交貨、結匯,屬於欺詐行為。以保函換取清潔提單貿易合同與信用證都規定,賣方/托運人提交的提單應該是“清潔提單”。但是賣方提供的貨物往往不符合合同約定,交付承運人時往往被簽發批註,賣方獲得帶批註的不清潔提單則不能完成交貨和結匯。賣方/托運人往往請求承運人接受其出具的保函簽發清潔提單。除個別情況外,以保函換取清潔提單屬於欺詐。使買方違背意願地接受本可以因貨物品質不符合要求而有權拒絕的貨物。無船承運人提單欺詐UCP600規定無船承運人提單可以作為信用證項下的單證之一,而由於此類提單與海運提單的內容和流轉並不完全相同,因此,此類提單引發的欺詐案件時常發生。主要是賣方/托運人提供虛假的無船承運人提單騙取貨款。或者與貨運代理公司串通,在提交無船承運人提單後,持海運提單去實際承運人處提貨,造成持有無船承運人提單的人(銀行或者買方/提單持有人)無法提取貨物。應對措施對於上述賣方或者買方單方面實施的欺詐,這類案件一旦發生,追索往往十分艱難。案件將受制於對方主體是否還存在、償債能力、爭議解決的地點(訴訟或者仲裁地點)、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協議)、雙方所在的國傢(地區)是否1958年紐約公約成員國、判決或者仲裁裁決在被告(被申請人)所在地獲得承認和執行的可能、合同適用的法律、證據是否充分等。因此,當事人應盡量在合同訂立前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如對客戶信譽做調查、對貨物實地考察,指定國際上信譽卓著的檢驗公司實施裝船前檢驗、監裝監卸、信用證條款明晰無歧義等。遭遇欺詐時,首先審查合同法律適用條款和管轄權條款,評估采取法律行動的利弊,以及實現索賠的可能性。采取積極態度盡早準備,及時應對,避免喪失索賠時機。而以保函換取倒簽提單、預借提單和清潔提單的欺詐行為,在市場下跌時更容易發生。最近國內鋼材、煤炭等大宗商品價格大幅下跌,買方不願接貨,而賣方會千方百計交貨,容易引發這類案件。作為國內買方/提單持有人,如果遇到此類情況,該如何應對?經驗表明,買方/提單持有人應盡快采取法律手段尋求救濟。買方/提單持有人如果懷疑賣方/托運人存在以保函換取倒簽提單、預借提單或者清潔提單的情形,並且不想購買此貨,應提前制定應對方案,準備申請材料,查詢船舶動態,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有關規定,及時申請目的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對船舶實施證據保全,法官登船對船舶資料如航海日志、裝船事實記錄等進行證據保全,審查上述欺詐行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則應申請扣船,獲得船方或者其P&IClub提供的擔保後放船。如果船方或者其P&IClub不能提供擔保,則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及時起訴,直至拍賣船舶。買方/提單持有人主張賠償的范圍應該是貨物差價損失以及相關費用損失。當然,買方/提單持有人申請證據保全、扣船應評估可能面臨的風險,其中最主要的風險是可能因其錯誤申請造成船舶船期損失。因此,法院會要求申請人提供一份反擔保,用以擔保賠償因其錯誤申請證據保全、扣船給船方造成的損失。申請人還可能面臨的風險是申請扣船和拍賣後,由於拍賣費用、船舶優先權、留置權、抵押權等在先權利金額較大,致使剩餘的應該由普通權利人分享的金額明顯減少,甚至不能滿足所有普通權利人的請求。盡管如此,買方/提單持有人面臨欺詐時,還是應該積極應對、評估和準備,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結果。對於涉及提單或其他貿易單證的信用證欺詐,買方或者銀行應根據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及時尋求司法救濟,申請法院止付信用證項下貨款。【案例】招商銀行(600036,股吧)青島分行訴利山海空貨物運輸有限公司(“韓國利山公司”)一案中,被告之一韓國成昌公司作為信用證的受益人為要求原告承兌信用證,通過通知行沃瑞銀行向原告提交瞭包括被告韓國利山公司簽發的已裝船提單在內的有關單據,要求原告承兌。原告據此作出瞭承兌的意思表示。但後來原告拒絕付款並申請法院止付信用證項下的貨款。經法院審理查明,原告拒不付款的主要理由是,該提單是無船承運人韓國利山公司簽發,但是由於被告韓國成昌並未將該提單項下的貨物交給被告韓國利山運輸,提單記載的貨物沒有裝載到實際承運人的船上,也沒有運抵目的港青島,持有該提單的原告不能在目的港向實際承運人換取提貨單提取貨物,該提單不具備提貨功能。據此法院認定,該案所涉提單實為虛假提單。被告韓國成昌明知被告韓國利山出具的提單為虛假提單,卻將該提單作為承兌信用證的單證向原告提交,其行為已構成實質欺詐。原告因該欺詐而對被告韓國成昌做出的付款承諾不具有法律效力,該被告無權取得有關信用證項下的款項。因此,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韓國成昌無權取得其所開立信用證項下的款項,其請求正當合法。法院支持瞭原告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的止付信用證項下貨款的請求,保全瞭貨款,避免瞭損失。(作者為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夥人)

新聞房子信貸銀行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8-21/144955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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